CNN news on same-sex marriage

CNN 17 June 2008

WEST HOLLYWOOD, California (AP) –
“Star Trek” star George Takei is ready to “live long and prosper” with his partner of 21 years.

George Takai will marry 54-year-old Brad Altman on September 14 in Los Angeles.

Takei will marry 54-year-old Brad Altman on September 14 in Los Angeles.  The 71-year-old actor, known for his role as Sulu on the “Star Trek” sci-fi TV series, was the first to pay $70 for a marriage license in West Hollywood early Tuesday.  The marriage license is good for 90 days. Takei was jubilant, saying “it’s going to be the only day like this in our lives and it is the only day like this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  He told reporters and a swelling crowd outside the West Hollywood city auditorium “may equality live long and prosper.”

 

The California Supreme Court has legalized same-sex marriage.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AP) –

County clerk offices opened their doors Tuesday to hundreds of gay and lesbian couples with appointments to secure marriage licenses and exchange vows on the first full day same-sex nuptials were legal throughout California.  From San Diego to Eureka, couples readied their formal wear, local licensing clerks expanded their staffs and conservative groups warned of a backlash as the nation’s most populous state joined Massachusetts in sanctioning gay unions.  In San Francisco, a gay men’s chorus was singing on the front steps, where a party atmosphere was lit up by rainbow flags and supporters handing out cupcakes to happy couples.

Unlike Massachusetts, which legalized same-sex marriage in 2004, California has no residency requirement for marriage licenses. Many couples are expected to head west to wed.  The May 15 California Supreme Court ruling that overturned the state’s bans on same-sex marriage became final at 5:01 p.m. Monday, and clerks in at least five counties extended their hours to mark the occasion.  Already, dozens of same-sex couples have seized the opportunity to make their relationships official in the eyes of the law. They included actor and gay rights activist George Takei, who arrived with his longtime partner, Brad Altman, at West Hollywood City Hall on Tuesday morning to get their marriage license.

Every county was required to start issuing new gender-neutral marriage licenses Tuesday with spaces for “Party A” and “Party B” where “bride” and “groom” used to be. 

On Monday, San Francisco Mayor Gavin Newsom, who helped start the series of lawsuits that led the court to strike down California’s one-man-one-woman marriage laws, presided at the wedding of Del Martin, 87, and Phyllis Lyon, 83.  Newsom picked the couple for the only ceremony Monday in City Hall in order to recognize their 55-year relationship and their status as pioneers of the gay rights movement. More than 650 same-sex couples have made appointments to get marriage licenses in San Francisco before the end of the month. Newsom called officiating the wedding “this extraordinary and humbling gift.” After the mayor pronounced Martin and Lyon “spouses for life,” the couple kissed, then emerged to a crowd of well-wishers who showered them with rose petals.

The celebrations are tempered by the reality that in a few months, Californians will go to the ballot box to vote on an initiative that would overturn the high court ruling and again ban gay marriage.  On Monday, three lawmakers and a small group of other same-sex opponents gathered outside the Capitol to criticize 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 They urged voters to approve the ballot measure.

In both San Francisco and Beverly Hills, where two women became the first same-sex couple in Los Angeles County to marry legally, small groups of protesters waved signs with sayings like “Repent or Perish,” but they were outnumbered by supporters waving rainbow-striped flags.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A Thank-you Letter from siu CHO, Connie and Lik

Dear friends,

You might have known that we won a legal battle in the judicial review of the Broadcasting Authority’s serious warning against “Gay Lovers”, the 1,193rd episode of the highly acclaimed documentary serial Hong Kong Connection.

Mr Justice Hartmann’s judgment reassured the willingness of the Court to safeguard our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by quashing the discriminatory Authority’s decision. 

First and foremost, we are deeply indebted to solicitor Michael Vidler (and his team, particularly trainee solicitor Ms Leesha who read out the judgment over the phone whle I couldn’t help but screaming), senior counsel Paul Harris, junior counsel Hectar Pun (Hectar helped drafted the JR application) and Annie Leung (Annie even helped the case pro bono) for their dogged persistence in defence of human rights and their expertise in law. We would also like to convey our deepest gratitude to the generosity of those who have helped emotionally and financially. Without your encouragement and support, we might not have pursued the case to the end.

In retrospect, we had no idea of how likely we were to win the case but a sense grew out of us that we must make whatever attempt to resist the blatant discrimination against sexual minority’s freedom of speech and fair representation. Together with women’s, journalist, sex worker’s, new media, human rights, progressive Christian and race/ethnicity concern groups, we protested, petitioned and lodged formal complaints to the LegCo,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 Ombudsman, Office of Chief Executive, Gender Identity and Sexual Orientation Unit (formally under Home Affairs Bureau but now transferred to the Constitutional and Mainland Affairs Bureau) and the Broadcasting Authority. However, in the end, our complaint was either declined for it did not fall into the purview of their statutory power or simply no reply at all.

A sense of frustration and powerlessness grew among us. With the help of Med and her knowledge in law, we started thinking of the possibility of challenging the Authority’s decision in court by judicial review after the Authority declined to withdraw its decision in March (whe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ommunications Panel of the LegCo passed a non-binding resolution to urge the Authority to do so).

The complaints to “Gay Lovers” are entirely irrational and simply made out of hatre. We had the chance to browse through the documentation of the 20 complaints made and surprised to learn that part of it was proactively organized by a local outspoken Christian fundamentalist group. What they aimed is to either silence the voices of sexual minority or made a case that whenever there is discussion of LBGT issues, their views, as a permanently opposing one, must be taken to produce the ostensible effect of “impartiality”.

Although Hartmann’s judgment is very encouraging and made a timely redress of injustice, we are saddened by the very fact that the sexual minority needs to safeguard our very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in a cost- and time- consuming legal battle. The government simply failed to properly do its job to stick itself to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but became complicit in discrimination and hatre. We are convinced that it is high time the government enacted an anti-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law, as a means of long overdue legal protection and public education.

What Hartmann stroke down is not only the discriminatory decision by the Broadcasting Authority, but also the whole set of the homophobic assumptions (i.e. homosexuality is always controversi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gay and lesbian people’s life without opposing views is always a promotion of it). Discrimination and hatre in their various and subtle forms will not immediately end because of this victory. However, one thing is sure that your continual support will no doubt effect change and make a better world.

In Solidarity

siu CHO (Joseph CHO), Connie and Lik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同志挑戰廣管局勝訴 《同志‧戀人》「平反」 官指港台手法公正

曹文傑提出司法覆核廣管局強烈勸喻香港電台一案,原訟法庭判曹文傑勝訴:一,廣管局要取消其對香港電台的強烈勸喻;二、廣管局並非無權改變自己的決定;三,原訴人可索取堂費。

明光社竟說不明白法官邏輯。如有不明,可到此看完整的判詞,全文一百一十六段,只有英文。

**********
(明報) 05月 09日 星期五 05:05AM
同志挑戰廣管局勝訴 《同志‧戀人》「平反」 官指港台手法公正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的一集《同志.戀人》,去年被廣管局指偏袒同性戀者及遭「強烈勸喻」,節目中男同志受訪者曹文傑不滿局方的做法限制言論自由,提出司法覆核,昨日獲判勝訴。法官夏正民指出,廣管局錯誤理解時事節目製作要「持平」的意思,基於性傾向歧視而不合理地限制言論自由,且認為港台在節目中忠誠地記錄了同志的恐懼及渴求,手法公正,沒有偏袒。

指廣管局限制言論自由

廣管局發言人未有評論案件,但表示會研究判辭。港台發言人表示,將一如既往以嚴謹的專業精神提供服務及製作節目,並接受廣管局的專業守則的規管。

女同性戀關注組織「彩虹行動」的代表煒煒坦言,事件其實「幾悲哀、幾遺憾」,節目中的受訪者曹文傑要費盡心力、時間及金錢,才能取回公道,她希望政府能徹底改革廣管局的評審機制。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對於「契仔」勝訴感到興奮,更認為港台才是「最大贏家」,既可「平反」廣管局早前的批評,證實節目報道公正持平,掃除傳媒對報道同性戀議題的憂慮,有助擴闊同性戀者的言論空間。邵又大讚夏正民維護人權、自由「只此一家、別無分店」。

明光社﹕不明白法官邏輯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表示,近年有關同性戀者勝訴的案件均由夏正民處理,他質疑高院「是否無其他法官」,擔心由個別法官處理具爭議的社會議題是有欠公允。蔡說,贊成港台製作與同性戀者有關的節目,但言論不應「一面倒」傾向同性戀者的訴求。他坦言「不明白法官邏輯」,因為廣管局只「勸喻」港台持平,反而招致敗訴,而具爭議的議題必須由社會討論,而非單靠法庭判決。

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指出,廣管局指節目針對同性婚姻,卻沒有以「持平報道」的方式處理,夏正民認為「持平」的意思,是在討論議題上處理公平公正、不存偏見,這亦是製作紀錄片的重要態度(詳見另稿)。

夏正民稱讚港台節目製作人對言論及表達自由的堅持,節目只是忠誠地記錄了同志的恐懼、希望、困難、渴求,手法公正,沒有偏袒。夏正民又認為,局方錯誤以為同性戀惹人反感,基於這性傾向歧視而限制言論自由,但這理由實際是「不公正、基於個人厭惡及強辯」。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第四屆國際不再恐同日The 4th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Rally

香港區集會

日期 : 2008年5月18日 
時間 : 下午2時30分集合
地點 :  銅鑼灣東角道行人專用區(SOGO百貨後)
13:00 全民投影 - 現場立即影
14:00  參加人士進場, 派發紀念品及場刊
14:30  第四屆不再恐同日香港區集會 
             - 基督徒宣言行動
             - 我們的故事
             - 大會宣言
             - 死‧俾你睇行動
             - 口號大聲叫
             - 主題曲大聲唱
             - 活動結束 秋季大遊行再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AamDsYN6Fc

今屆主題

由於過去3年都集中焦點在性傾向歧視,而今年將焦點放在因為性別/性別氣質/性別身份/性別角色的歧視。這包括了對跨性別,易服,變裝,變性,換性,tb/tb­g,0/1/ 10,女性男性化,男性女性化,第三性,雙性人,gender queer, 不分, 女轉男, 男轉女, 等等…..的歧 視。 性別點只有2個 ! 我們要爭取性別平等, 而絕不是”兩性平等”, 反對一切形式的性別歧視。

支持我們

1. 義工招募:預計今年需要40名義工。包括活動策劃、維持秩序、製作道具、拍攝錄影。請電郵info@idahohk. org寫下姓名、義� u經驗、電話等。

2. 捐款:預計今年的活動製作費約二萬元,請捐款支持我們。捐款請存入恆生銀行戶口,289-539272- 001 (戶口名稱 Women Coalition of HKSAR),請電郵info@idahohk. org寫下姓名及捐款以作紀錄。如蒙贊助任何貨品及服務,亦請電郵我們詳談。  

3. 動員及合辦:歡迎所有支持同志平權的組織加入合辦,亦希望商戶支持,及動員參與集會。請即電郵與我們聯絡。

歡迎支持性別平等的您參加!

詳情請參閱網站 http://idahohk. org/2008

The 4th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Rally will be held in
Hong Kong (IDAHOHK) on 18 May 2008, 2:30pm at East Pont Road pedestrian zone.

Main Theme

For the last three years, the focus of IDAHOHK was on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sexual orientation. This year, we will further our focus on discriminations based on genders/gender characters/gender identities/gender roles. These include discriminations against trans-genders, cross-dressers, transsexuals, tb/tbg, 0/1/10, masculine-female, feminine-male, third sex, intersex, gender queer, pure, FTM (female-to-male) , MTF (male-to-female) , etc…. There are obviously more than two genders! We strive for gender equality and not just equality between two genders; we are against all types of discriminations.

Support Us

1. Volunteer recruitment: we need about 40 volunteers this year. We need help in overall planning of activities, maintaining order on the day, preparing props, and taking photos and videos. Please email to info@idahohk. org with your name, phone number, and volunteering experience, etc.

2. Financial support. The budget for this year’s events is estimated to be over HK$20,000. To support us financially please deposit your donations to Hang Seng Bank A/C number 289-539272-001 (payable to Women Coalition of HKSAR), and e-mail your name and donated amount to info@idahohk. org for our record. If you want to donate products and services, please e-mail us for further discussion.

3. Support IDAHO 2008! We welcome all organizations and shops that support equal opportunities for the LGBT community to join the rank of sponsors. Please contact us via e-mail to sign up.

welcome to join us and fight for gender equality.

please also browse our website http://idahohk. org/2008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立法會討論有關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下午二時半討論有關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立法會有關文件
http://www.legco.gov.hk/search/searcher?s=27&o=2&t=2&a=30&r=1&k=1,&g=0&PROPERTY=2;&MERGEFIELD=-&CODECONVERT=-&SORTFIELDS=-&SIM_START=1&SIM_NUM=10&REL_START=1&REL_NUM=10&LINK=-&REDIRECTTO=-&PATHLINK=-&p=%A9%CA%A4%75%A7%40%AA%CC&classific=&v=

由政府提交的文件,原文如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會議討論文件

有關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目的

本文件闡述警方為加強性工作者安全而採取的政策和措施以及相關事宜。

加強性工作者的安全

2. 警方致力保障所有市民( 包括性工作者) 的安全, 目前已採取多項措施, 以保障“ 一樓一” 性工作者的安全:
(a) 於個別警區設立電話熱線或安排聯絡人員, 讓性工作者在有需要時可循這些途徑向警方求助;
(b) 警方總區/警區防止罪案科人員在罪案發生後到訪個別警區內的“ 一樓一” 性工作者單位, 提供預防罪案的意見, 並派發防罪單張,提高他們的
防止罪
案意識。警方亦提醒他們於緊急情況或生命受威脅時, 致電“ 999” 向警方求助; 以及
(c) 警方不時派員到訪各警區內“ 一樓一” 性工作者單位, 加強與性工作者聯繫, 此舉可對欲向“ 一樓一” 性工作者作案的歹徒起阻嚇作用。

3. 除上述措施外, 有鑑於近日發生針對性工作者的兇殺案件, 令性工作者憂慮自身安全,警方已主動與性工作者團體加強溝通。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
日, 警方防止罪案科人員與性工作者及關注團體代表舉行會議, 進一步探討多項措施的可行性,包括:
(a) 建立機制, 適時向性工作者發布罪案消息, 讓他們提高警覺, 保障人身安全;
(b) 在地區層面設立聯絡點, 以便分區警務人員與該區的性工作者直接聯絡; 以及
(c) 向性工作者提供保障其人身安全的建議。
警方會繼續研究上述措施的可行性, 並會與性工作者團體保持溝通。

有關賣淫場所及性工作者的現行法例

4. 根據現行法例, 賣淫本身並不違法。不過, 為防止有人利用婦女及女童賣淫而對其剝削、為打擊有組織的賣淫活動,以及為減少色情活動對市民可能造
成的滋擾, 法例訂明多項與色情活動有關的罪行, 包括“ 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 、“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 、“ 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
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 、“ 經營賣淫場所” , 以及“ 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 。上述罪行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0,000 元及監禁6 個月至
監禁14 年不等。警方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上述罪行,尤其是針對操控妓女賣淫及經營色情場所的人士。

5. 現行法例已作合理平衡, 顧及性工作者的人權和私隱、社會上其他人士的福祉,以及社會上現時的道德價[。任何修訂現行關乎賣淫活動的法例的建
議, 例如修訂“ 賣淫場所”的定義、廢除與賣淫相關的罪行等,均應從各個政策層面仔細考慮, 而非單從治安的角度考慮。如要修改現行法例,事前必須充
分考慮社會不同界別的意見。

保安局
香港警務處
二零零八年四月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舊香港 不足一百年前的塘西風月

Raymond Poon

我對這一幅石塘咀的廣州酒樓照片很有興趣,主要是它比我老很多,在我心目中算是古董。石塘咀的公娼時期是香港重要歷史。下面一段描述節錄自明報。

**********

1879 年港府頒發了「徵收妓院及妓女牌照稅案」,准許妓女妓寨交稅領牌營業,是香江悠長的一段公娼日子。

1904 —1935是香江一段欲語還休的豔史,石塘咀發生了香江歷史上最浮華綺麗的風月故事,那年代數百間妓院秦樓楚館麋集於塘西,在此紙醉金迷夜夜笙歌,單就大寨就超過七十家,妓女近二千人,酒樓四十家,近五萬人依附妓寨維生,其時香港的人口不到五十萬,花事之盛,可見一斑。

1903年,石塘咀的填海工程完成,但因偏遠而荒蕪一片,香港第十三任港督彌敦在1904年抵港,剛好上環水坑口妓寨被大火夷平,港督靈機一觸,決定利用妓女充任「開荒牛」,於是下令所有妓寨一律西遷石塘咀。當時港英政府明令妓院遷至石塘咀地區,東邊由屈地街為界,西邊界線是卑路乍街,因此皇后大道西至卑路乍街口為終點,德輔道西亦以堅尼地城海傍道口為終點,中間就是石塘咀容許妓寨經營的地域,小小的兩三條街,就已是香江世紀初繁華的終極。

那時鶯鶯燕燕遷往塘西,依附妓院而生的酒樓亦西遷,開始時,酒樓妓寨紛紛在報刊登啟事發傳單﹕「本樓設有手車六輛,於每日下午五點鐘至晚上一點鐘,常在水坑口接載貴客往來石塘咀。」開始時還沒有汽車,除了電車,就靠人力車往來塘西,開始時無奈地水靜河飛。

在二十年代塘西花事全盛時期,石塘咀一帶開設了近二十家大型酒家,包括「金陵」、「廣州」、「陶園」、「統一」、「聯陞」、「萬國」、「珍昌」等,主要經營花酒,夜夜燈紅酒綠,鶯歌燕舞。當年的山道是夜夜笙歌金粉地,有覑四間相連的大寨稱為「四大天王」,有「歡得」、「賽花」、「詠樂」、「倚紅」,由於四寨相連,曾有富商包起四間打通廳宴客,哄動一時。由於山道已不敷應用,山道相連的南里及遇安台都變成新妓寨發展的地方。

公娼的風光日子,在一九三二年步向末日,因為英廷首先禁娼,港英政府自然要向祖家看齊,第十八任港督貝璐頒布禁娼法令,聲明洋人妓女在當年即禁絕,華人妓女則有三年寬限期,並即時停止所有新妓登記領牌。轉眼三年過去,原來幾千名掛牌妓女,在禁娼最後日子僅餘三家妓院,妓女尚有三十三名,延至限期最後一天才完全停業,塘西風月至此終成歷史陳蹟。

此事距今只有七十六年。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Sex as Art and Do-It-Yourself Pornography Apr 5th 08, 7pm

Date: April 5th
Venue: inmedia office - 9th Floor, 365 Hennessy Road, Wanchai
Time: 7pm
Enquires: sexpress@googlegroups.com (sexpress) / inmediahk@gmail.com 21470788 (inmedia)

About the forum -

In response to heightened media scandals and moral conservatism, the talk introduces do-it-yourself media and porn movements as examples of contemporary digital artistry and experimentation. The talk will show examples in photography and video, arguing that making and consuming DIY porn, or having intimate sex on camera, can benefit women.

A scholar, artist and activist Katrien Jacobs is assistant professor in digital media at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 has lectured and published widely on digital media, art, pornography and censorship. She has a Ph.D. degree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media, with a thesis on 1960s/1970s body art. She is the author of “Libi_doc: Journeys in the Performance of Sex Art” (Maska, 2005) and “Netporn” DIY Web Culture and Sexual Politics” (Rowman and Littlefield, 2007). Her work can be found at www.libidot.org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美麗的嫦娥

Raymond Poon

60年代的香港,民風純樸,傳統的民間節日市民都很重視。每逢中秋,各大餅店和大酒樓都動用不少資源裝飾門面,巨大的節日畫是財力和創意的角力場。畫作的題材多是神話故事和時事,甚受市民歡迎。很多人一家大小,於中秋假期由西環乘電車往東區,為的就是欣賞沿途的節日畫。

有人找來一幅古舊的照片,是當年一幅繪畫嫦娥的裸體畫像。似乎當年思想開放,這幅在大街公開展出的裸體畫完全沒有問題;大家都明白神話故事藝術美工和淫褻圖像是兩回事。但現時道德觀念大倒退,兼有專業而自以為是的道德家四出檢舉;雖然嫦娥幾千年來都是美麗的象徵,但這些畫像現在可能會被裁為淫褻級別。  

sheungor60.bmp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被殺性工作者公祭及姐姐仔平安鐘基金籌款

姐姐仔會及紫藤

被殺性工作者公祭及姐姐仔平安鐘基金籌款

1.      被殺性工作者公祭

日期 : 27/3 (四)  時間: 下午: 6:00. 地點: 紫藤 (太子太子道西129號1樓)

內容: 為今次被殺4位性工作者及過去10年其餘被殺的16位性工作者進行超渡及表達關懷

 (謝絕捐款、花籃、祭品)

參加者可填寫心意卡向死者表達心意

如希望捐款,請有心人士捐助安裝平安鐘

2.      姐姐仔平安鐘基金籌款

呼籲各位有心人士捐款,戶口:232-9-083782 恆生銀行 (姐姐仔會)

目標希望籌得40萬,協助2000間一樓一安裝平安鐘

每間一樓一安裝平安鐘費用:400元/5個月 (每位姐仔贊助200元)

熱心人士每捐助$200,可贊助一位性工作者安裝平安鐘。

姐姐仔會會員、有經濟困難姐仔及高危姐仔優先,有興趣者可致電 2332 7182 登記。

姐姐仔平安鐘基金

本人願意捐助$ ___________給姐姐仔會支持性工作者按裝平安鐘。

(每捐助$200可資助一位姐姐仔按裝)

捐款方法

口 支票: (支票號碼)___________(抬頭: 姐姐仔會)

口 現金:戶口:232-9-083782 恆生銀行 (姐姐仔會)

口 郵寄: 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862 (收件人: 姐姐仔會)

電話: 23327182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仿陳冠希事件 - 【明報專訊】

Raymond Poon 

陳冠希事件原來並不是單一,今日有報紙報導同樣事件在港大發生,這些行為在社會上其實已很普遍。前教宗曾說過:科技快速發展,許多國家的文化根本無力應對。很多人說網上未有一套道德和法律,其實他們是想說網上行為沒有遵守古老過時的道德和法律。前教宗已說即使互聯網的通訊和言論會危害信仰,通訊和言論自由不能壓制

看過報紙報導,我覺得今次報導和之前的說法不同。陳冠希的罪,即是有多個異性朋友、婚前親密關係和將私人活動保存留為紀念,都不再被提及。陳冠希是藝人知名度的受害者,這些事情在港大學生和不知名的市民身上就可以被接受。今次事件的罪行只是拾遺不報和將資料發佈;但在私隱問題上,自己疏忽洩密和別人蓄意偷竊是有分別的。尊貴議員只說大學生已接受高等教育,有較高道德標準而應尊重私隱。各位大學生同事,你們是否因有學位而有較高道德標準呢?大家又說大學生是成年人,所以私生活 (不是私隱) 要被尊重。我們應要分清楚兩者的分別:私隱要被尊重,而自由的私生活更重要。

**********
【明報專訊】藝人裸照事件反映港人對尊重私隱的意識薄弱,香港大學近日亦發生類似事件,進一步反映問題。據了解,早前有學生在校內遺失手指USB記憶體,內裏載有該學生與女友交歡的短片,以及個人履歷等極為私隱的檔案,有人拾獲後,將短片及資料與同學「分享」,有關涉及私穩的短片和資料在港大多間宿舍內流傳。港大校方表示尊重學生私生活,但學生應尊重私隱,呼籲立即刪除該片,並強調校方不會姑息發布及流傳該短片的學生。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張達明認為,如拾得別人的手指而沒有歸還,若價值不是太低,便可能犯上盜竊罪,屬刑事罪行;而發放手指中的資料,則可能觸犯私隱條例。港大某舍堂舍監表示知道此事。他表示沒有收到關於此事的任何投訴,但「手指」中的資料確是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流傳。他認為拾得「手指」及有份流傳相關檔案的人應受譴責。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導師陳惜姿最近曾於堂上與學生討論網上私隱問題。她說,有學生認為偷取他人資料即屬有罪,但向其他人發送則無問題,她直言對此感到非常驚訝。她慨嘆網上世界速度太快,網民在發送別人資料時,根本沒有時間反省此舉是否涉及他人私隱。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亦批評,年輕人發送資料時,惡作劇的心態完全凌駕對私隱的考慮。「按一個send掣仲勁過上帝之手,上帝也沒法停止資料擴散,立即失控」。他認為網上收發資料太輕易和迅速,沒有內疚感,低估對別人傷害,他亦認為現時尚未建立一套適用於網上的道德和法律。

【明報專訊】就讀護理系2年級的關同學說,社會不應期望大學生有較高的道德標準。化學系3年級生利同學認為現時社會風氣並不純樸,「好多人都上色情網站, upload色情照片或短片」,有人拾遺不報且散播同學的私人資料,亦是意料中事。張文光不認同以上看法,他稱大學生受過高深教育,把別人的私隱流傳出去,是不能接受的行為。「社會有理由要求大學生的品格高尚,拾獲『手指』後發放其中短片,不僅是偷竊罪行,更是品格和品味問題!」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說,這事件相當不幸。他認為不尊重他人私隱不是個別大學的事,而是源於社會文化風氣。「網上發放資訊根本無成本,又自恃不會被發現或被捕,所以肆無忌憚!」他說,雖然現時並無法例明文規管網上的資料傳送,但學生有責任自律,亦建議政府應從伺服器入手,完善關於網上收發資料的法例及加強執法。

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認為大學生已是成年人,私生活無可非議,但應小心保存個人資料,而取去他人「手指」及發放當中短片,則屬侵犯他人私隱的不當行為。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節錄自 有電腦課程,沒有網絡教育 - 陶傑

節錄自  有電腦課程,沒有網絡教育 - 陶傑

淫照的爭論,許多社會道德家企圖扭轉矛頭,指摘網民,罵網民應該嚴守「非禮勿視」的孔子
條,不應該看。又有輿論遷怒於傳媒,大罵刊登新聞的傳媒「推波助瀾」。也有許多學者指淫照風波「壞事變好事」,有助於社會提高性育,那麼「推波助瀾」的傳媒也沒有甚麼好指摘。

淫照風暴的最大衝擊,是戳破中國傳統道德文化的面具。「非禮勿視」是兩千年前的誨,那時沒有印刷術、沒有電話電視、也沒有互聯網。互聯網是人類文明的一場革命,集電話、郵政、電報、電視、電台、電影等現代通訊傳播功能於一爐,發展的速度遠遠超過中國式的僵化道德大腦所能適應的速度。淫照風暴在中國人社會中鬧得人仰馬翻,男主角成為過街老鼠,反而西方傳媒在看熱鬧,視之為新聞甜品。男主角還得到「美帝外國勢力」的荷李活撐腰庇護,聲稱幾張淫照上了網,不是甚麼大不了的醜聞,反而可以來美國「廣闊天地,大有可為」,把道德人士氣煞。互聯網面世,超過二十年;就像一百五十年前的議會民主剛由西方傳入,中國從來沒有能力培養成熟的態度,面對一個西潮衝擊的世界巨變。

二零年,前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梵蒂岡曾經召開紅衣主會議,討論互聯網對天主信仰的影響。宗多次與梵蒂岡的駐外大使談到互聯網的色情暴力資訊問題,認為互聯網是地球一體化的產物,在皇社會科學院的一次講話之中,宗擔心:「科技快速發展,許多國家的文化根本無力應對」(Changes in technology and work relationships are moving too quickly for cultures to respond),但天主不可以隨波逐流,必須對互聯網的挑戰及早在精神上有所因應。在若望保祿二世的晚年歲月,梵蒂岡就互聯網的倫理研究,用功最深。在宗的指引下,梵蒂岡認為:互聯網是繼國家政權(Nation States)和跨國企業(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之後的第三種權力,此一權力的形成,首先是針對國家政權,尤其是獨裁政權的挑戰。從此,這個世界再也沒有一言九鼎的家長威權人物,因為每一個人都可以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中成為權威。人人可以向全世界演說,而且要求世界聆聽,而且可以隱身、匿名、化裝,從此世界不一樣了。也就是說:互聯網對文明的貢獻,在一個「聯」字,四海一家,彈指天涯,知識交流,智慧融通。但世界上沒有那麼美的事,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互聯網會加強色情暴力意識的滲透,但同時對一切權威和偶像卻有摧毀的能力。

宗呼籲:天主不可以再像中世紀的裁判所和火刑柱一樣,壓制通訊和言論自由,即使互聯網的通訊和言論會危害信仰。相反,西方國家要馬上設立「互聯網育」;不要只學童怎樣用電腦,也就是只推廣所謂 Computer Literacy,而是培養青少年辨識、判斷、評估互聯網內容的能力。做到這一點,互聯網就會增進人類文明的「團結」,做到「大同」(In the service of Common Good)的理想,「其中尤其不可輕言審裁,除非在極端的處境。」(Censorship should only be used in the very last extremity.)

英國歷史學家湯恩比的名言:「文明是挑戰和對挑戰的回應。」中國一百年來的所謂「現代化」,只崇尚西方工業文明的硬件。特區政府十年以來,向育界增撥資源,以金錢數字為尊,花了多少億,只講全港中學增購了多少具電腦。香港的「電腦高科技育」,限於「電腦技識」(Computer Literacy)的層次,學校沒有「互聯網育」(Internet Education),怎樣利用電腦釋放一代青少年的想像和創意,香港的育制度更遠遠談不上。對於互聯網此一新事物,香港道學家陣營的腦筋停留在清代,不是主禁毀,就是力竭聲嘶地高呼「非禮勿視」,在他們眼中,互聯網的色情物品,不過是線裝書的《金瓶梅》,他們還停留在宋明理學的「存天理、滅人慾」的反人性的層次,而不是像現代的天主,視人慾為自然,但由信仰、科學、理性以約制疏導之。此所以全球的互聯網,打進一個Sex字,有逾十四億個網站;每天點擊率最高的字眼,不是裸體,就是性器官,歐美的風化罪並有沒有因互聯網而增加而多了許多倍的少年色情狂;還是早就因應互聯網的潮流,在性育和偶像崇拜方面,做好了疏導分流的大業?

看淫照,只是凡人;堅決不看,是柳下惠一樣的聖人,但以中國這種社會,你相信還有聖人嗎?還是成千上萬的偽君子?「非禮勿視」是兩千年前的口號,又豈能解決二十一世紀的問題?一百五十年來,中國的失敗,就是無力應付新的挑戰。陳冠希投奔荷李活,傳言《蝙蝠俠》第三集還要為陳先生加戲。不知荷李活會不會回香港中環補景?屆時人山人海,警方為荷李活拍戲開路,那時的男主角不知會不會又成為香港的文化大使?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1800年 裸照風波 Obscene photo

Raymond Poon 

昨晚在聽 Enrique Granados 格拉納多斯所作的 La Maja de Goya 哥耶的馬哈。此曲本是為人聲和鋼琴所寫,但其後改編為結他曲後大受歡迎。這是我很喜歡的結他曲,各位可以點點這裡聽聽美女 (西班牙文的馬哈) 何在。歌曲可能是講述哥耶作畫的事跡,但需要看看西班牙文的歌詞才清楚。

哥耶是西班牙薩拉戈薩人,他的著名美女畫 La Maja 共有兩幅。他於1800年畫了一幅裸體的馬哈 La maja desnuda,傳聞是畫他的情人Duchess of Alba 艾巴公爵夫人。 當時西班牙是一個宗教法規嚴厲的國家,禁止描繪裸體,而畫家大多為教會和貴族服務。社會人士和輿論對這幅新派畫大為不滿,要求他為裸女加上衣物。哥耶很有原則,他另繪製了一幅表情、姿態一模一樣的穿衣的馬哈 La maja vestida,而拒絕在原畫上修改。這兩幅畫後來被宗教法庭判為淫褻而被教會沒收,至1836年才被發還。請看下面這兩幅畫,現為西班牙國寶,收藏於馬德里普拉多博物館。在這裡這兩幅藝術品圖像只供私人參考;如果被淫審處發現,有可能再被裁為淫褻物品。
 
(La maja desnuda)

(La maja vestida)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姐姐仔會」及紫藤就近日性工作者接連被劫殺事件呼籲團體聯合行動

The recent serial murder of sex workers (4 have been murdered up till now) has sent a serious signal of how bad our society treats sex workers. It is the institutionalized discrimination by the present legal regulations that renders sex workers extremely vulnerable to any threats. We are calling for a total decriminalization of sex workers and legally recognize sex work as work. Pls sign the petition and join the march tomorrow at 11am (gather first at the Southern Centre playground and march to the police headquarters).

Event detail :

Date:March 18th, 2008

Time : 11:00am

Place : Southern Playground, Waichai

Activity :  March to the Police Headquarters in Wan Chai 

近日接連發生性工作者被謀財害命的事件,「姐姐仔會」及紫藤為死者及其家屬難過,呼籲警方儘快將冷血行兇者繩之於法之餘,亦希望有關方面及大眾關注性工作者,尤其懇切要求政府消除現行不利性工作者工作的法例,減少她們遇到暴力、危險的風險。

「姐姐仔會」、紫藤和社會民主連線於明日(3月18日)上午為此事舉行聯合行動,由灣仔修頓遊行至警察總部,要求警方加強保護性工作者,尤其希望警方可以好好改善他們的執法及態度,對報警求助的性工作者給予認真、充分的協助,不要在接連出現受害者後才急急亡羊補牢。

我們又懇切呼籲所有關注此事之團體聯署支持「姐姐仔會」的聲明(見附件),並且參與我們明日的行動。

所有有意聯署或加入我們明日的行動之團體和人士,請和紫藤聯絡。

行動詳情:

日期:2008年3月18日

集合時間:上午11時

集合地點:灣仔修頓球場

內容:遊行至灣仔警察總部

「姐姐仔會」及紫藤

2008年3月17日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記「(為何)談性(就要問有)無底線?!」論壇

小曹

「談性無底線?!」是虛假問題

二月廿八日,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與新婦女協進會合辦題為「談性無底線?!」的論壇,邀得四名講者於烈日當空下在烽火台前輪流發言。首次收到有關論壇的宣傳後,心中極為不快,為何從來都只針對「性」來追問底線在哪、應該如何設定之類的問題,卻甚少有人懷著同樣的義憤填膺,「鍥而不捨」地追問食飯、拉屎、讀書、運動、信仰究竟有沒有底線?曾經從善意去想,論壇可能以「老套」的論題帶出更深刻批判的討論,但我卻失望而回。這篇文章是我在昨天論壇回應的內容,並期望能跟婦女團體有更直接坦誠的對話。

首先,四位講者根本沒有反思為何一旦觸碰到「性」,就會猶如條件反射般立即追問「究竟有沒有底線」之類的問題。對「()性的底線」有如斯不假思索的高度關注,本身就是一個絕對值得批判和反省的問題。更要注意的是,論壇的題目不是問「做愛」有沒有底線,而是問「談性」有沒有底線,所有的性言談、性慾望、性幻想根本未付諸實行之前,就要被追問有無標準、有無底線、有無規範,可見「性」已受到不成比例的監控(試想如果當有人談論中午去哪裡吃飯、計劃往哪裡做運動,別人聽後第一個問題就是有無底線,是多麼不可思議)

「談性無底線?!」仿似以提問的方式,就性議題展開中性和開放的討論。然而,這是一個虛假的問題。所謂底線,就是指可容許範圍內的盡頭或極限。試問有甚麼活動是沒有極限的?長時間過度進食可能會引起肥胖、不眠不休地溫習看書會令身心疲憊、終日留連教會或公司可能使家人關係生疏。但是很多的過量、過度、過多的活動往往不會引起恐慌性的高度關注,更不會惹來強烈的道德譴責;反而,在喜慶節日中偶爾多吃點油膩食品、為了應付與前途攸關的考試而通宵達旦地溫習等短期的過量、過度、過多的活動,卻很可能被賦予正面意義和價值。由此可見「談性無底線?!」之類看似中性的開放式問題其實是虛假的問題,只是以此去包裝對「性」不成比例的規管和監控。

如果「談性無底線?!」不是真問題,那麼它就只有一個功能:透過將「性」問題化,不斷提醒所有人不僅要對一切的性活動時刻提高防備,連帶其他任何的性言談、性幻想和性慾望都要統統規管。另外,它的前提有二:()性的「底線」低得很,隨時會不慎越界;()越出底線的後果必然是不堪設想,會在心靈、身體、社會及人際關係上帶來不可估計的傷害例如有教育工作者認為「床照」會令青少年「失控」。「談性無底線?!」只會進一步將「性」問題化、特殊化,為「性污名」提供了正當性。

高叫情慾和身體自主的團體騎劫了阿嬌嗎?

代表新婦女協進會的袁小敏在席上表示,床照事件曝光後,不同團體都借故發表自己的立場,罔顧當事人的感受。她認為阿嬌、Bobo和張柏芝都沒有叫高情慾和身體自主,故團體犯不著越俎代庖,反而只會在傷口上灑鹽。

我對這種分析極度失望。女性的失語消音從來不會被女性主義輕視,反而會著力分析有甚麼阻礙令姊姊們「講不出聲」。縱然在阿嬌的發言中找不到情慾自主、身體解放的片言隻語,但床照的女事主卻已經在情慾的實踐上遠遠出軌,自在輕鬆地活在那個限制女「性」的「底線」之外。婦團不在論述上提供即時支援,反而在背後「潑冷水」,是倒過頭來傷害那些情慾生命早已旺盛澎湃的女性。

對「性污名」不甚敏感或故意忽略,所帶來的傷害遠遠大於網民繼續流傳床照。阿嬌在事件中經媒體強烈炒作後公開道歉,要以「是我天真是我傻」來否定床照中處處滲出對性的歡愉和身體的肯定,正正就說明了逼迫她的是強大的性污名和性壓抑。而阿嬌在賑災節目中亮相後,接獲近二千宗的投訴,進一步顯示了父權要求女星「完璧未破」、「未經人事」的集體性剝削。另一位席上講者程翠雲更認為,阿嬌應該向作為消費者的公眾道歉,因為「招紙和內容不相稱」。如此血淋淋的性別主義,不正正是害傷她們最大的元凶嗎?不正正是關注性∕別平等的團體要奮起反抗的對象嗎?我無意低估床照曝光後對眾女星帶來的傷害,但要減少事件的影響,達到緩害的目的,則須要先辨清造成傷害的源頭──對情慾、身體自主的暴力否定和處女情結等血腥的性別主義。

袁回應我的評論時指:「我們絕不能以「情慾自主」為藉口侵犯他人私隱,在別人做愛時闖入房間,大飽眼福後只扔∕丟下一句「情慾自主」便拍拍屁股走人。」但是,我始終堅持支援「情慾和身體自主」的對象是牽涉床照的藝人。我們總不能夠只顧在門外攔截好奇的偷窺者,卻任由衛道之士、性壓抑的團體和大眾把他們從床上拖到刑場,以犯姦淫的罪名斬首示眾而不發一聲。

為性侵害解咒

袁在席上表示談性需要有底線是為了避免「挑起」曾經受過性侵害的女性的傷害。我同意我們需要有同理心去對待任何曾遭遇不快事件的人,在言語上減少傷害和冒犯他人的機會。但是,我對以「避免挑起不安情緒」來設定「談性」的界限則有相當大的保留。

第一,它假設了女性在性事上必然是軟弱無力、極易受到傷害的一方,而且一但受到性侵害,便無法復原,永遠擺脫不了受害者的角色。我們應該倒過來,一邊廂培養強捍的女性角色,面對性侵害時懂得處變不驚、從容面對(其實坊間不少婦女組織都教導自衛防狼術,就是要改變女性面對性侵害時只會驚慌失措的反應,調教懂得趁機還擊的女性),而另一邊廂則應為「一朝被侵害,永遠是受害」的想法解咒。

其次,以「避免挑起不安情緒」來限制「談性」其實相當危險的。任何言談都可能令人感到不悅,而且界定甚麼會挑起不安感覺的往往是主流社會。以往反色情陣營中一個主要論據就是色情會冒犯他人,所以應該受到管制甚至完全取締。然而,色情往往就是有某種基進性,透過影像的呈現,展示多元的性實踐和性興趣,不斷鬆動對性畫下的框框,故此必然對某些「守衛」主流性道德的人帶來不悅。如果以「避免挑起不安情緒」來限制性言談、性表達(例如色情材料),女性在要求性事以至其他方面獨立自主的聲音,也很大可能因覺得刺耳而被壓下去。

情慾自主就是性解放,亦是性∕別解放

袁在最後回應環節中清楚表示性別平等才是她的終極關懷,而非情慾自主之類的性解放。但是追求性別平等真的可以跟性解放截然二分嗎?阿嬌被指責「濫交」、「破壞玉女完璧的形象」、「不自愛」、「貨不對辦」等等,難道不是父權對女性在性事上的雙重標準嗎?要讓女性在各個生命環節都能免於剝削,擁有最大的自由發展自我,若只培養女性在公共領域中衝鋒陷陣,卻不調教女性重新掌握自己的慾望和身體,必然會爛尾收場。如果我們都接受「性」不是天生而是被社會建構的,便更加需要讓女性知道,那些告訴女性天生不愛有性活動、性幻想的通通都是假話謊言。反之,當「性」愈來愈成為個人自我認同的基礎,性解放必然是性∕別解放的同路人,讓女性以至所有人懂得肯定自己,從擺脫性∕別束縛來追求自己的幸福。

社會運動,包括婦女解放運動,不能只是在恐懼的基礎上運作,而要向著一個願景前進。因此,單單使女人脫出危險和壓迫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想:要前進往哪裡去?我們要向著愉悅、能動力、自我定義前進。女性主義不能只是減少我們的痛苦而已,她必須能增加我們的愉悅和歡樂」── Carol Vance (引自何春蕤的「色情文化與情色文化」)

17 Comments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誠邀出席-香港性教育會研 討會《淫審處是否太『淫』?》

hksea-forum2008-poster.JPG

香港性教育會誠邀閣下出席本會的週年研討會淫審處是否太『淫*』?  

 
(
*此「淫」作「過份」或「濫用」解。)

鑑於近年淫褻物品審裁處對不少本港傳媒,就有關性的報導所作出的評定及裁決,經常引起社會人士的爭議﹕部份人士認為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審準則並不客觀亦未能代表社會大部份人的意見,但有部份人士則覺得評審符合社會的道德準則。本會希望藉今次的研討會為香港的性教育學者、不同意見的組織及市民提供一個平台,討論有關議題。研討會詳情如下﹕

日期:200838日(星期六)

地點:九龍塘香港城市大學LT 1

時間:下午230分至430   

主持﹕葉長秀女士 (香港性教育會委員)

講者﹕
莫乃光先生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謝連忠律師 (葉謝鄧律師行)

林藹雲女士 (色放成員、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

希望 閣下能抽空出席,並將活動資料代為廣傳,謝謝!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59-5314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survey on adult internet

Dear Sexpress:

We would appreciate it very much if could fill out and/or forward our online survey about Internet behaviors in relation to adult  contents. This study is conducted by Mike Yao, Katrien Jacobs, and Wan-Ying Lin and funded by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the results are purely for academic purposes. Your participation in the survey is completely anonymous and voluntary. We do not ask any question about your personal identity.

http://enweb.cityu.edu.hk/netporn/survey.html

Your help is of course greatly appreciated.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ontact us!

Thanks,
Katrien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2月23日會議記錄

昨天, Amy(婦進)、陳順馨(嶺南文化研究)、Rose、李偉儀(香港性學會)、林藹雲(獨立媒體)、Issac(嶺南文化研究)及小曹(女同學社)於獨立媒體的辦工室開會,商討「色放」的組織、來來發展方向及會員等事宜。

  • 藹雲於上星期草擬了一份信件,催促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公眾聽證會,邀請民間團體及公眾人士就政府提議於今年內修訂淫審法例提出意見。消息指,有鑑於床照事件,政府高度傾向收緊現行的淫審法規,亦準備收緊互聯網資訊流通的自由。因此,「色放」及其他關心淫審法例的團體應該提早介入,向議員表達收緊淫審會嚴重打擊言論自由。由於該委員會將於這星期召開會議,信件必需在明天五時前寄出,以便委員會在會議內討論及安排公眾聽證會的日期。如想聯署的話,請各團體及個人於明天4時前回覆。聯署團體或個人應該盡量抽空出席該聽證會
  • 香港性教育會3月8日的週年會員大會將舉行論壇,討論床照事件,藹雲將代表「色放」及「獨立媒體」出席。
  • 席上成員表示「色放」現時的位置尷尬,既是關注性/別議題的團體或個人的交流平台,亦有針對突發事件而發起的直接行動,兩者的存在一定的張力。若只是交流平台,「色放」應該主力就淫審、家庭政策及其他性/別議題進行研習,有扎實的基礎後才開始介入事件。但欠缺直接行動回應突發的性/別事件,「色放」便無法在性/別議題上樹立旗幟鮮明的立場。席上有成員表示,應先處理內部差異,才進行高調的抗爭,無必要被議題牽著走。但另有成員認為「色放」運動的壯大只有在實踐中得到鍛練,而且維持在媒體的暴光率對「色放」有利無害。最後,成員認為若要雙線發展,需要更仔細的分工。對於支援性/別議題的活動/行動,「色放」成員應該給予足夠的機動性代表「色放」出席和攜帶「色放」的橫額以示支持。另,「色放」亦可針對時事,舉辦論壇,提供平台讓友好團體及個人發言,既可結集盟友,亦可宣傳「色放」。
  • 席上成員觀察到部份成員對「色放」事務並不活躍,需要重新一輪的會員登記,以確定成員的興趣和可以投入的時間。小曹將負責草擬會章供成員討論和修改,成員可根據個人的興趣和時間,決定是否繼續參與。

會議決定如下:

  • 小曹將草擬會章,列明各項行動的程序、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 成立論壇小組(成員:小曹、藹雲及偉儀),歡迎其他成員加入。
  • 成立月會小組(成員:Issac Leung及Lisa),歡迎其他成員加入。
  • 若在48小時內無其他反對,成員可以「色放」名義發起關於性、性別、情慾的直接行動。
  • 任何3位成員可以「色放」名義就性、性別及性慾事件/議題草擬立場書,於72小時內無人對反超過3分1成員投票贊成便可。若有人反對,便需要超過2分1成員投票贊成便可。反對的成員應詳述理由,讓其他成員在時限內討論。

小曹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母愛 永遠都純粹 我的兒子是同志<<2008年2月23日 文匯報>>

ot0223a.jpg

 ■在某些人眼中,同性戀是罪,但在母親眼中,同性戀兒子永遠是她的兒子。網上圖片

文:李卓賢(部分圖片由「女同學社」提供)

 談同性戀道德不道德、罪惡不罪惡,很易會掉落道德高地,或抗逆主流的二元論述當中。我們雙手拿出宗教歷史經典印證善惡,雙腿則站在抗拒主流的邊緣土地,純粹以理性去批評他們,便很難理解他們的境況。支持和反對一樣事情,其實都不容易。

 累了。今天我們不妨扯遠一點。假如,家長發現子女是同性戀者,應如何與他們溝通和自處?早前記者參加了「女同學社」主辦的「你們看我們看自己──同志創作展及講座」,同性戀者小曹(曹文傑)和他的母親Ann,分享了兩代人如何攜手處理這倫理價值的衝突。

 問題看似複雜,但很值得討論。雖然人們都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照辦煮碗,抓緊原則,沒有他者,消除差異,順應主流,聽從上天指示,一切就很完美……」

 有社會學家曾研究愛斯基摩語,發現對冰雪有10至20種的稱呼和分類;中國人重視家庭倫理,語言中如「姨媽姑姐」的稱謂與分類真是多樣複雜、多不勝數。同理,如果同性戀者在社會上有很多複雜的稱呼,正好代表了這種傾向和現象,在社會已發展至一定程度,需要多方定性和解讀。

 當知道小曹是一名同性戀者以後,他的母親Ann特別介懷身邊人對同性戀者的稱呼。記者嘗試翻查腦海的「辭典」:「基」、「死基佬」、「同性戀」、「孿」、「斷袖」、「斷背」……同性戀者真的有很多很多名號!在各稱號中,「同志」最為Ann接受。「同志同志,聽落多豪爽,內地都是用同志打招呼的。」

 Ann完全開懷地談論同性戀,記者怎樣也想不到,她曾一度被兒子的性傾向困擾著。

龍陽之好 始料不及

 同性戀一向不容於中國傳統人倫當中,儒家說君臣父子和長幼有序,但沒有說「男男」或「女女」。Ann和小曹的小家庭,一向平淡如水,所以最初得悉小曹的性取向時,Ann實在始料不及,甚至感到痛心。

 「最初看見細佬(小曹有一名孖生的兄長大曹)和一名男生拖著手在家中看電視,已感到很奇怪。問細佬為甚麼會這樣,他只說他們是『普通朋友』,我沒有再追問。」

 「細佬一向很斯文,很多女孩對他很好,他對女孩也很有風度。後來哥哥回家告訴我,細佬在網上認識一些男孩,第一件想到的自然是網上交友危險,但當時沒有懷疑他是同志。」

 在小曹唸中四五時,Ann晚上回家,看見兒子還沒有睡覺,心血來潮問他是不是同性戀者,想不到小曹直截了當地承認自己喜歡男孩。

 「我哭了整個晚上,不明白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

 首先Ann懷疑,小曹的性取向是不是基於自己婚姻失敗。那時候她剛離了婚,害怕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另外,這事實也令小曹哥哥大曹困窘和憤怒,因為他剛剛接受基督教信仰,很難接受孖生弟弟是同志。

他人目光 難以自處

 Ann確認小曹是同性戀者後,開始循不同途徑去處理難題。她嘗試和班主任、駐校社工討論小曹的個案。有趣的是,Ann想不到小曹比自己更開放,早已和駐校社工及老師分享自己的性取向。後來,Ann和社會福利署的社工談,但對方也只是叫她釋懷一點,再沒有跟進個案。

 「有段時間我非常難過,不知如何自處,怎樣面對家人、朋友、社會的眼光才好,須知道10年前的環境與今天不一樣,普通人也不太接受同性戀。」

 「我哭著對細佬說:你咁靚仔,點會咁。當時的報紙報道對同性戀者都很負面,我擔心有天兒子沒人照顧,出來找不到工作,面對很多的敵視。」

 Ann一度想過要兒子改變,但最後改變的卻是自己。

 「當時剛離婚,首先要接受事實,想不到突然又要面對這種事實。我從社工口中得知,細佬曾想過為母親改變自己,嘗試喜歡女孩子,可是失敗了。於是我開始想,做父母其實只是想孩子開心,不希望他們有壓力,只好嘗試從自己出發去改變自己的態度。」

 「曾經想過,我會將兒子的妻子當作自己的女兒,如今細佬既然喜歡男孩子,愛屋及烏,也就會當自己多一個兒子。」她笑說。

 在這段時期前後,Ann接觸很多媒介去了解同性戀者甚至兒子,例如聽一些電台節目,也會找一些有關的書籍看,她喜歡一本名為《愛在燈火闌珊處》的書,書中講述男同志戀愛的例子。

原來屋外也很和暖

 Ann雖然接受了兒子的性向,但在人前談及又是另一個問題,尤其是小曹是一個敢於站在人前,不單公開自己的性向,更是一名為同志們爭取權益的知識分子。

 「最初不太明白兒子的決定,更不明白他為何要站得這麼前。我不希望他主動告訴別人是同性戀,只需要自己知自己事就好了。我雖然不會迴避這個事實,但不會向別人強調兒子是同性戀者。」

 然而Ann又再感到意外。小曹出現在引起軒然大波的香港電台鏗鏘集節目《同志.戀人》,他除了在電視上公開自己的性向及現身說法外,也在節目中展示他有關同志的藝術創作。

 「那天我和同事在外面吃飯,大家都在看電視。《同志.戀人》出街,那刻我很驚訝為甚麼細佬會出現在電視上,節目更展示了我們一家的一些生活照,讓我始料不及。還好,席間大部分人都覺得沒問題,只有小部分人覺得同性戀有問題,接受和不接受的大約七三之比。」

 「回家以後十一時,突然接到母親的問候,最令我感動的是她沒有介意孫子,反而替我擔心,問我知不知道細佬是同志,令我很感動。」Ann一直擔心小曹不被人接受,現在大家看了他也不覺得有問題,自己也就更接受這個事實。

難辨對錯 還是媽媽好

 「細佬有時去示威,為同志爭取權益,有時也帶我一起遊行,看著那些人喊口號,其實蠻有趣。我覺得這些事情都有一定意義。」

 小曹甚至把哥哥帶上電台做節目,有時兩兄弟也會一起接受訪問,這姿態是希望社會了解同志生活及關顧他們。今天同性戀在香港社會受到討論和重視,部分是因為小曹與一眾同性戀者敢於站出來。

 小曹一直盡力回報母親的信任。他由認識第一個男友開始,就把他帶回家讓母親見面。小曹生活上也很進取,表現出自己的獨立能力,在學術和文化界得到認同,現時在中大修讀性別研究課程的博士學位。

 後來小曹與男友同居,需要自己照顧自己,令母親意外的是他竟會煮飯給男友吃,也可以招待母親回家吃飯,雖然她有點介意沒有湯喝。

 最讓Ann感到安慰的,是她不用向兒子打聽太多,他也願意吐露自己的同居生活,甚至是伴侶的家庭生活狀況。大曹雖然成為了基督徒,與弟弟有不同的價值觀,但亦開始嘗試了解弟弟的境況,兩兄弟以理性去討論同性戀課題。

 「只要他身體健康,生活快樂就可以了。」Ann依然疼愛這兒子。無論如何,同性戀者都需要別人關心。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同志‧戀人」司法覆核 - 2月19日審訊過後

 08年2月19日

持續兩天的官司終於完結,時光飛快,廣官局向鏗鏘集「同志‧戀人」發出「強烈勸喻」已有一年多。現在想起,仍然憤憤不平。雖然夏正民法官決定押後裁決,但從他提出的問題、與我方律師的對話和評語,我對裁決結果並不樂觀。

答辯人今日於庭上,先辯稱我只作為節目受訪者之一,並沒有足夠法律利益指控香港電台、政府和廣管局三方簽定的諒解備忘錄違法。其後,答辯人的律師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否認廣管局對「同志‧戀人」的裁決是性傾向歧視。她指出,廣管局的成員來自各行各業,並多次重複強調其中包括了家庭主婦、傳播媒界從業員、社工和銀行家等,以暗示廣管局的裁決具廣泛民意基礎。答辯人引用先例,指稱要確立歧視的存在,需要對照比較,檢驗差異對待(differential treatment)是否由某些受憲法保障的身份所引起。

辯方舉例說明,若將「同志‧戀人」中所談及的同性婚姻換轉為多夫多妻制,並同樣採取香港電台的製作手法,只訪問三位希望爭取多夫多妻制的人,了解她/他們的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難。因為節目涉及具爭議性的公共政策,所以廣管局對這樣的節目仍然會作出相同的裁決,認為「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偏袒多夫多妻,並產生鼓吹接受多夫多妻制的效果」。辯方因此大擔推論,即使換轉其他具爭議性的題材,廣管局都會「一視同仁」,故此不存在異差對待,絕無「歧視」。事實上,她還未說完,我已經知道她的結論。這個耳熟能詳的類比論證是明光社等人常用的招數,先將同性戀等同其他在社會上仍然背負最多污名、最惹人討厭的例子,然後推論出接受同性戀便等同自動接受其他一切有違「大多數人道德標準」的「倫常歪理」,乘機產製道德恐慌。

正如我方在審訊最尾部份指出,以多夫多妻作對比項並不正確。由於案件爭論的焦點是性傾向歧視,唯一合理的對比項是「異性戀」或「異性婚姻」。辯方反指「異性婚姻」不屬具爭議性的議題,所以「持平原則」並不適用。然而,這正正是歧視所在。歌頌異性戀和異性婚姻的節目無需平衡意見,不需要找個反對異性婚姻或是同志朋友來平衡一下。相反,有關同性戀或是同性婚姻的節目,便要找來「熱心」散布恐同言論的道德搭利班來說一番「反對意見」

近月為了準備官司,拜讀了享負盛名的女性主義哲學家Iris Marion Young的大作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1990)(《公義與異差政治》)。她花了一整個章節專門討論「持平/大公無私」(impartiality)這個倫理學概念。其中一點我感受至深:所謂「持平/大公無私」往往只是把「大眾」/「主流」的成見,包裝成不具面孔、不偏不倚、超脫既有利益衝突的觀點(vantage point),其實只是服務主流的意識型態(i.e.異性戀是唯一可取、道德和自然的性傾向),繼續鞏固既有歧視同志的層級(i.e.同志仍然被看成是道德上必然成疑或次一等的公民)。看上去好像公平公正(因為「持平原則」對任何「具爭議性的議題」均適用),但實情是小眾在「大多數人暴力」的社會機制下必然失利。

「凡具有爭議性的題材都需要有平衡報道」就是最佳例證。我已經在其他地方說過多遍,所謂「具爭議性」雖不必然,但往往令歧視和偏見變得冠冕堂皇的藉口,而且是由一小撮財雄勢大的道德搭理班,一直努力散播和維持「具爭議性」的標籤在小眾身上的效力。認為「同性戀」或「同性婚姻」具爭議性很可能出於道德上的評價。事實上,在審訊過程中,我有權翻閱二十二個投訴「同志‧戀人」的內容。其中一封(06年7月17日寄出)直接轉載「維護家庭聯盟」(明光社的分支)在06年7月發起的投訴範本,有投訴更指「同性戀經常利用金錢引誘年青人做愛」、「引誘其他人變做同性戀」、「節目令人以為同性戀是正常的」及「我有些朋友以往是同性戀者,現在已經改變過來,過正常的異性婚姻生活,還有自己的孩子」。這些毫無根據、缺乏理性的投訴,內容空洞無力,有的只是偏見和無知。但是由仇恨和偏見引發的投訴,卻換上了包裝,轉個頭來指「同志‧戀人」不夠「持平」,原因只是節目中沒有「同性戀經常引誘他人做愛」這類的「平衡意見」

只要同性戀或同性婚姻被放在「具爭議性」的特殊框架中去思考,這類「狗話」便不會被質疑,反而變成主流社會未能接受「三名同志在電視螢光幕上,坦然自在地講述生活中面對的歧視、分享對婚姻的盼望」的「合理」理由,並以此限制一切有關同志的言論和表達自由。法官在今天的審訊中,似乎看不出同性戀一直在文化和社會上被排斥的事實,只不斷重複廣管局和大眾有權制定規則,規定哪些節目或片集內容應該怎製作(如要遵守「持平原則」)和何時播出(合家欣賞時段)。

作為一名年長的男性法官,夏正民認為他不是合適的人選,評論廣管局裁決和「同志‧戀人」的「好」與「壞」。換言之,他不關心廣管局在道德含意上「應該」還是「不應該」規管哪些內容,也不管廣管局所界定的「具爭議性議題」是否過於保守,他只關注廣管局的裁決是否合法。然而,放棄評論道德含義上的「好與壞」,卻變成放棄評論裁決是否合理,亦即是否基於歧視性的偏見、錯誤的假設(i.e.青少年和兒童看完「同志‧戀人」會變成同性戀)和裁決是否限制同志受憲法保障的表達和言論自由。

經過這場官司,我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了新的體會。法庭是保障人權的地方,但不一定是最好的地方。司法覆核可以挑戰的範圍其實很狹窄,只有兩個基礎(grounds):不合法(illegality)和不合理(unresonableness)。而法庭一般都會傾向限制司法權過渡介入行政權力(i.e.廣管局制定和執行節目標準的權力)。法官在審結時說,今次的案件涉及複雜和重要的法律觀點,需要心小考慮各方的理據和先例,所以押後三至四個星期才宣佈裁決。雖然如此,我們對裁決並不樂觀。官司總有輸贏,但千萬不可輸掉信心和信念。如果真的輸了,便待心情平靜後,再繼續上路。只要我們還在,就有改變的希望。你願意跟我們走在一起嗎?

小曹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同志‧戀人」司法覆核 - 2月18日聲援暨伸冤行動

08年2月18日

今日是第一天司法覆核審訊,我們三位節目受訪者昨晚只睡了兩三句鐘,便一早起床準備開庭前到法院門前,跟香港彩虹的張錦雄、香港性學會的李偉儀、獨立媒體的林藹雲、中大學生報的曾昭偉、八樓的彩鳳和民間電台的阿牛,在高院前門的小水池旁上演「擊鼓鳴冤」伸訴暨聲援行動,喻意我們對一切打壓性小眾的事件會奮力反抗,絕不手軟。無論管司結果如何,我們都會爭取到底

十時正,夏正民法官準時從法官通道緩緩走入法庭。我方大律師Paul Harris首先陳辭,指出廣管局超越了法例賦予的權限,非法跟香港電台和政府簽署諒解備忘錄。作為法定組織,廣管局的行為受到相關法例的約束,凡超越法例准許和授權的行為都是非法行為。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宣佈由三方簽定的備忘錄無效。另外,由於香港電台是政府部門,並非法例授權廣管局規管的持牌機構,因此早前向香港電台發出的「強烈勸喻」應屬無效。

其次,即使暫且不理廣管局對香港電台是否擁有管轄權,今次對鏗鏘集「同志‧戀人」的裁決,明顯偏離局方所定的「業務守則」,而局方所列出的理據極不合理,顯示他們自己對同志也有偏見。「守則」列明所謂「持平」不應理解為相反意見在同一節目內各佔一半時間,至於選擇多角度還是單一角度特寫,全視乎節目的題材、性質和持牌人的專業決定。

在全日充滿艱深英文法律用語的審訊中,最令我們感到精神一振莫過於在庭上播放英文版的「同志‧戀人」。在這麼一個「莊嚴」的地方,電視播出Connie跟阿力溫馨的對話、小曹微笑中滲出跟男友的甜蜜關係和ken仔在06年國際不再恐同日高唱側田的「命硬」。那一刻,我們都既感動又傷感。感動是我們堅守信念,一直無限量投入同志平權運動;傷感的是,如此一齣講述同志生活經驗的紀錄片,竟然惹來非議和打壓,最後還要為這短短三十分鐘的內容對駁公堂

看畢英文版的「同志‧戀人」後,夏正民法官認為這是一齣基本人道片集(basic humanity programme),內容講述同志在生活中面對的因難和他們如何努力改善自己的處境。雖然他同情,但夏正民法官認為今次司法覆核的關鍵不是廣管局決定的好與壞,而是它在作出這個決定時有沒有違法(illegality)。他向我方的大狀表示,看不到廣管局的裁決,跟受憲法保障的權利遭到侵害有甚麼明顯的連結。根據法例,廣管局有權制定規則,限制某類型的內容在哪些段時間播出。我們同意法例的確賦予廣管局權力,制定節目標準,但我們所挑戰的不是廣管局是否有權,也不是節目標準是否違憲,而是廣管局在行使法定權力、理解和運用節目標準時,不合法(因為裁決性傾向歧視)和不合理(裁決基於偏見和錯誤的假設)

審訊明天九時三十分繼續,由答辯人廣管局的代表律師陳辭。

小曹

No comment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taintedsong.com

「艷照門」──網絡中的騷動

這個新年真妖艷,藝人私房照的混戰沒完沒了。

「艷照門」

過去幾天,Facebook的朋友,分別加入了兩大陣營,一個是「停止發放侵權照片」(侵權組),另一個是「強烈要求鄧竟成去加拿大捉拿陳冠希」(捉拿組)。

「侵權組」迄今有73名成員,有14位朋友加入,組群宗旨是:「呼籲停止發放侵犯人權、私隱權、肖像權、性自主權、以及版權的照片」。有12個牆上討論,當中成員提出「不觀看、不轉發、不討論」的原則。

「捉拿組」迄今一共有1,647名成員,有9位朋友加入,組群要求警方徹查陳冠希是否在當時人知情下拍攝照片,並要求鄧竟成澄清較早前的「釋法」。有頗多挖苦陳冠希的Photoshop,135個牆上討論。

從 比例上看,我較多朋友加入了「侵權組」。我想了又想,覺得道德乃個人選擇,而當警方不理相片真假,以淫審之名處理案件,那些相片變成無主孤魂,公與私的界 線變得模糊。但我亦覺得無必要把罪魁禍首鎖定為陳冠希,假如是你情我願,拍攝私房照沒有問題,最錯是沒有好好處理。最後我兩組都沒有加入。

然而,作為 inmediahk.net的編輯,面對著專欄作家上載與事件相關的照片,在法律上沒有踩界的情況下,刪除與否,又是另一個選擇。若要落實保護相中人的私穩,大概連談論也變得不道德,何不像衍空法師所言,磊磊大方地面對因因果果?

起首,這可能是一宗盜竊事件,阿媽教落要路不拾遺,但沒有人承認東西屬於自己,網民袋袋平安。英皇集團不以民事禁制,要求警察介入,而警方亦以「真假不是問題」的態度,再以「淫褻及不雅品物管制條例」(淫管條例)之名來制止照片傳播,事件演化為公眾議題。

若沒有警察的高調介入,我大概不會去搜